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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 不必亲临登记

2008-05-16 14:23:23 来源: 法制晚报
       地产商或预购人 可不必再向建委(房管局)办理预售登记
   从6月1日起,购买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预购人可以不必再向市、区县建委(房管局)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登记了。

  市建委昨天发布消息称,6月1日起,本市将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十分简便,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购人通过北京市交易权属管理系统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然后,双方当事人在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上签字盖章。最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网上进行联机备案。

  联机备案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打印《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表》交预购人一份,同时提供预购人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市建委有关负责人昨天透露,今后,物业公司向业主和装修公司收取的装修押金须在完工后7日内全额退还。